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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组事项 |
2004年7月22日,股东福建兴通投资有限公司与福建恒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福建兴通投资有限公司以每股1.61元的价格向福建恒发投资有限公司协议出让“三木集团”法人股1,862.4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53%,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000万元,支付对价为现金。 |
| 重组事项 |
2001年3月5日,本公司股东福建南平兆祥延城大酒店有限公司与福州申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以每股2.30元的价格向福州申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议出让本公司法人股2,845,84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74%,占本公司实施2000年度配股后股份总数的1.62%,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6,545,450.4元 |
| 重组事项 |
2001年2月9日,本公司股东福建太德投资有限公司与福建兴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以每股3元的价格向福建兴通投资有限公司协议出让本公司法人股9,7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94%,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9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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