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业务分类为‘实业板块’及‘金融板块’。公司已终止经营电子零件业务及财富管理业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于本期间之整体收益为约78,45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经重列):约7,883,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95.18%。收益增加乃主要归功于塑胶部件的一般贸易。
报告期业务回顾:
实业板块:
实业板块由(a)煤层气(‘煤层气’)业务;(b)一般贸易业务;及(c)医疗大健康业务组成。
(a)煤层气业务:
集团透过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加拿大英发能源有限公司(‘英发能源’)与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中联’)(一间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全资拥有的国有企业,由中国政府授权其与外商合作经营煤层气资源之勘探、开发及生产业务)订立产品分成合同(‘产品分成合同’)。根据产品分成合同,英发能源为安徽煤层气资源之经营者,并拥有产品分成合同之70%参与权益,自二零零八年起为期三十年。
合约区划分为A区(已提交探明储量的芦岭区块部分,面积为23.686平方公里)(‘A区’)及B区(尚待提交探明储量的宿南区块主要部分,面积为401.942平方公里)(‘B区’)。待总体开发方案(‘总体开发方案’)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备案后,A区即可开始进入生产。英发能源与中联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日就B区之勘探期订立之第五次产品分成合同修订协议已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届满。经过长时间的讨论,有关各方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三日订立协议,具体内容为:(a)订立一份协议,据此,英发能源与中联已各自同意解除英发能源于产品分成合同项下B区的义务及责任;及(b)订立产品分成合同的第六次修订协议,据此,A区的勘探期已进一步延长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第六次修订协议’)。
于本期间,集团与中联讨论进一步推进完成总体开发方案。然而,由于集团内部资金限制,根据第六次修订协议A区所需的勘探作业及B区的交接工作已暂时停止。集团管理层一直在努力解决上述事宜,以满足恢复有关运作的资金需求。
于本期间,并无产生收益(二零二二年(经重列):约331,000港元),同时录得亏损约6,226,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经重列):约11,927,000港元)。有关亏损减少乃主要归因于产品分成合同摊销及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减少。
(b)一般贸易业务:
为扩阔集团的收入来源,公司自二零二二年下半年开始开展塑胶部件贸易业务。
于本期间,该业务录得收益约77,864,000港元及亏损约1,323,000港元。
(c)医疗大健康业务:
于本期间,集团在此业务录得收益约572,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经重列):约6,182,000港元)及亏损约378,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经重列):收益约80,000港元),主要来自口罩产品之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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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消退,中国香港政府已放宽甚至撤销所有强制性佩戴口罩的规定,公司于本期间已放缓发展该业务分类的步伐。同时,集团将继续监控该业务的发展,以紧贴市场变化。
此外,集团继续持有一只专注于投资医药科技公司的基金。
金融板块:
金融板块包括(a)金融业务及(b)自营投资业务。
(a)金融业务:
金融业务包括证券经纪、放债、顾问、资产管理及推荐服务。
为降低营运成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二年下半年决定终止经营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禧国际证券(中国香港)有限公司(其从事中国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界定的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受规管活动)。
于本期间,该业务录得亏损约2,032,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经重列):亏损约4,587,000港元)。
(b)自营投资:
本期间并无任何业务活动及该业务录得亏损约3,000港元(二零二二年(经重列):收益约411,000港元)。
已终止业务(a)财富管理业务:
由于持续表现不佳,公司已于二零二二年下半年决定停止经营该业务。
相关牌照已于本期间被注销。
(b)电子零件业务:
公司已于二零二二年年底前将其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昌维国际有限公司出售予其少数股东,及其后集团不再从事该业务。
业务展望:
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采取多项可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行政及营运开支采取具成本效益的控制措施,探索其他融资替代方案及投资机遇,以改善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此外,公司将竭力加快公司股份复牌进度,以尽可能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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