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的主要业务是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燃气发电及供热、水电及其他清洁能源相关业务。
报告期业绩:
截至2023年底,集团总资产人民币935.9亿元,投产总装机容量1,448.2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978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68%,发电量388.9亿千瓦时,供热量2,716万吉焦,营业收入人民币204.46亿元,实现除税前溢利人民币41.44亿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1、聚焦高质量发展,收入利润再创新高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04.46亿元,实现除税前溢利人民币41.44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其中,燃气发电业务板块实现除税前溢利人民币18.65亿元,同比增长3.50%;可再生能源实现除税前溢利人民币29.09亿元,同比增长11.72%。2023年,集团归属权益持有人净资产收益率10.32%,同比增加0.16个百分点,连续多年维持在较高水平。
2023年,为有效应对电力市场改革,提升所属企业在电力交易中的核心竞争力,集团在保证中长期交易稳定性前提下,大力拓展现货市场,用现货交易补充、完善电力营销体系,并邀请多位深耕电力营销领域的专家,专门围绕广东、山西、蒙西、宁夏等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了针对交易规则、交易策略及现货交易实操的培训。
2023年,集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开展‘双百’行动,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股权激励计划,将员工远期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深度捆绑,打造利益共同体。该计划的实施将充分调动优秀人才、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聚焦双碳战略,可再生能源开发容量为上年的3倍2023年,集团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聚焦双碳战略,全年完成可再生能源开发容量533万千瓦,为上年的3倍,其中自主开发项目480万千瓦,并购项目53万千瓦。
2023年,集团的重点项目开发取得了新进展。成功取得石家庄灵寿、兴安盟绿电制氢等项目的开发指标;门头沟抽水蓄能项目已作为北京市推荐站点上报国家能源局。
2023年,集团的新型能源业态开发取得了新成果。入围汕头海上风电项目竞配‘决赛圈’;获得湖北省能源局对京宜热电‘飞轮+铁锌自分层液流储能项目’的批覆;已取得兴安盟风电制氢项目制氢站备案,并已向内蒙古自治区申报首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
2023年,集团京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取得了新突破。成功备案星海琴行1.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京丰燃气综合能源中心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编制。
2023年,集团努力化解疫情对‘十四五’前两年的不利影响,继续坚持‘双轮驱动’,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多元化发展,开发规模再创新高,为‘十四五’后期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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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聚焦优质增长,发电量再创新高2023年,集团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持续推动‘风光战略’引领发展,实现从‘量的积累’到‘质的跃升’的重要转变。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为978万千瓦,已超过燃气发电装机容量的1倍有余。近几年,集团的装机容量结构逐步从‘燃气发电占据主导’变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加速赶超’最终变为‘可再生能源引领’,能源结构变化实现了‘质的跃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的风力发电业务板块新增并网容量50万千瓦,同比增长9.9%,装机规模已成为集团主营业务的第一大;光伏发电业务板块新增并网容量28.6万千瓦,同比增长8.1%。此外,集团正在试运营的项目装机容量约169.3万千瓦,全部为可再生能源项目;在建项目容量约158.2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在建项目装机容量约143.2万千瓦;储备项目装机容量超过2,800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储备装机容量超2,560万千瓦。
2023年,集团全年总发电量为38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了6.2%,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为194.7亿千瓦时,较上年增加1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已超过燃气发电业务板块发电量。集团的风力发电业务板块发电量为126.0亿千瓦时,较上年增加1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9%,利用小时数2,304小时,较上年增加82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9小时;光伏发电板块发电量52.9亿千瓦时,较上年增加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利用小时数1,387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1小时。
集团可再生能源转型已卓具成效,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成果已初步突显,优质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已成为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驱动力’。
4、聚焦降本挖潜,全力提质增效2023年,集团聚焦降本挖潜,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实施集中采购,节约成本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充分利用集控中心的数字化运营优势,减少现场重复性工作量约70%,提高人均运维管理容量约35%,减少运维人员约400人;科学开展定岗定编,合理控制用工总量,燃气发电板块定员低于制度定员2%,区域分公司定员低于制度定员10.8%;多元化拓宽融资渠道,平均资金成本仅为2.85%,同比下降58个百分点,同比降幅17%。
2023年,集团全力提质增效,风光项目的限电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导致全年增发电量约4亿千瓦时;开展碳配额交易约50万吨,实现碳资产收入约人民币3,000万元。
5、聚焦创新发展,数字转型初见成效2023年,集团致力于加强数字化转型的顶层设计,谋求数字与主业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三级智慧监管体系,初步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集中监控、智慧运维’的生产运营模式。数字化转型整合了业务流程、挖掘了数据价值,实现了物资联储平台、安全管理平台及智能‘两票’系统数字化应用,安全生产管控效率得到持续提升。
2023年,集团以数字化转型为支点,撬动科技创新水平的整体进步,系统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健全创新工作体系,全年科技项目立项48项,投入资金人民币7.2亿元。所属十余家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项,获得科技奖励、专利授权119项。
聚焦清洁能源主业,聚焦创新化发展,努力将集团打造成为‘治理高效、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的现代化企业。
6、聚焦社会责任,践行国企担当集团始终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起全系统、全级次、全业态、全覆盖的风险防控体系。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直线式传递的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管理履职清单扎实落地;以安全性评价、安全巡查工作为抓手,形成所属企业自查和公司督查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坚持安全文化引导、凝聚全员安全共识,六家所属企业获评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京西热电获评全国可靠性标杆机组第一名。
集团牢记首都国企的使命担当,以本质安全企业建设为抓手,全力做好安全、保供‘两件大事’,牢牢守住了安全发展的‘基本盘’。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克服天气因素等不利影响,高质量完成‘两会’‘服贸会’等重大电力、热力保供任务;面对2023年底北京市遭遇的极寒天气,集团有效组织京内燃气电厂做好寒潮、暴雪期间的大负荷供热,提升热源温度,确保市政供暖亟需,在关键时刻发挥了首都国企的关键作用,实现了企业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同向提升。
作为‘双奥之企’,集团高水平完成京张奥运风电项目建设,该项目获评全国唯一一个陆上风电‘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持续用‘张北的风点亮北京的灯’。集团在大力发展主业的同时,不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累计实施产业帮扶项目二十余项,社会捐赠超人民币3,000万元,荣获北京市属国资系统上市公司ESG最高星级评分,展现出京能清洁能源‘责任国企’的良好形象。
业务展望:
1、快马加鞭,锚定1,25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目标,努力超越1,735万千瓦总装机容量的发展目标2024年,集团将围绕落实‘双碳目标’,持续巩固和坚持‘风光战略’,全面提升优质资源的获取和开发能力。在常规项目布局方面,在传统优势地区集中发力,择优建设一批具备规模效应、消纳稳定、收益率高的优质项目,全力推进汕头海上风电核准落地;在基地项目突破方面,依托‘绿电进京’优势,全力以赴推动承德、锡盟等大基地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参与风光治沙项目;在新兴业务发展方面,全力谋划抽水蓄能项目布局,加快推进门头沟项目列入国家专项规划。
2024年,集团锚定1,25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目标,进一步加快在建项目建设,严格工程质量和造价管控,努力推动项目高质量并网发电;进一步夯实新项目开工条件,努力推动早开工早投产,努力超越1,735万千瓦总装机容量的发展目标。
2、多措并举,消除京内燃气电厂调价影响,努力超越人民币41亿元利润目标2024年1月,集团收到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燃气电厂上网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电价调整将对集团2024年燃气发电板块同口径利润造成人民币6-7亿元影响。
面对京内燃气电厂调价的客观情况,2024年,集团将继续做好首都用电和供热等民生工作,提前统筹规划好燃气发电板块供热计划和机组运行方式,下大力气提高设备可靠水平,为稳供热和抢发电创造条件;优化发电节奏和检修计划,抢抓大负荷期;探索燃机掺氢技术,努力降低气耗水平;利用区域优势,主动寻找和解决客户需求,加快向区域综合能源中心转型;争取热电协同效应,加强冷热市场开拓,持续提升首都热力市场供应份额,对冲燃气发电板块电价调整带来的不利影响。
此外,在可再生能源业务方面,集团将加快在建工程建设,迅速扩大并网容量;夯实项目开工条件,早开工早投产;加大项目开发力度,全面提升优质资源的获取和开发能力;同时,加强对各区域电力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的研究,做好风光发电项目电力营销工作,统筹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比例,关注当地量价结构及跨网跨省现货交易,制定最佳交易策略,进一步提高项目利用小时数;积极参与绿电、绿证交易,提高度电价值,努力通过市场化营销手段,进一步提高公司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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