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的附属公司及综合联属实体主要在中国从事提供教育服务。
报告期业绩:
们收益由截至2023年2月28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41.8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185.7百万元(或444.9%)至截至2024年2月29日止六个月约人民币227.5百万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集团是中国四川省领先的民办教育服务集团之一,在提供民办教育服务方面有超过22年往绩记录。公司运营自有的幼儿园、高中,并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收购事项后运营两所职业学校,成功进入职业教育行业。
公司的教育理念集团秉承‘融贯中西,文理并蓄’以及‘静学问道,天下关怀’的理念,根据教育规律和人的成长规律,夯实基础学科学习,同时,透过个性化的课程设计,为学生提供优质全方位教育服务。公司的职业学校秉承‘依法治校,以德誉校;市场立校,特色兴校;品质强校,文化弘校’的办学理念,以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创办现代化学校,以完全的教育,培养完全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竞争的现代人。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高职办学特色’为目标,在办学实践中积极改革传统的办学模式,创新培养人才,高效对接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在校友会2024中国民办高职院校排名(Ⅱ类)中,职业学院位列第53名,获分类为中国高水平高职院校。公司的学校公司是中国四川省首屈一指的民办教育服务集团,凭藉在四川省营运民办学校22年的经验,公司运营3所基础教育学校和2所职业教育学校。于2024年2月29日,集团所属学校共有在校学生32,693人。于2021年5月14日,中国国务院颁布了实施条例,该条例于2021年9月1日生效(参见后文监管最新发展)。因实施条例使得集团对经营提供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及非营利性幼儿园的联属实体的控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限制。集团于2021年8月31日失去对受影响实体的控制权,受影响实体已分类为已终止经营业务。集团已采取措施优化经营结构,以减轻《实施条例》的影响。有关措施包括将幼儿园转型为营利性机构及收购职业教育院校。
下表载列各学校于2024年2月29日提供的教育类别:公司的学生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共招收32,693名学生,包括193名幼儿园学生、967名高中生及31,533名职业教育学生。于2024年于2023年学费及寄宿费就高中而言,于2023/2024学年,公司收取的学费为每名学生每年人民币42,000元,而每名寄宿学生的寄宿费为每年人民币1,200元,收费较2022/2023学年没有变化。就幼儿园而言,于2023/2024学年,公司收取的学费介乎每名学生每年人民币44,160元至人民币46,560元,收费较2022/2023学年没有变化。
就职业学校而言,于2023/2024学年,职业学院收取的学费介乎人民币13,550元至人民币14,000元,寄宿费为每年人民币1,400至人民币3,300元。职业学校收取的学费介乎人民币4,150至人民币4,250元,寄宿费为每年人民币1,000元至人民币1,400元。一般情况,公司的高中会每三年进行一次调增学费,以反映公司的运营成本。同时,在公司的幼儿园的营运成本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对学费少量调增,调整后学费在学前教育市场仍保持竞争力。职业学校及职业学院的学费亦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其中职业学院的学费标准自2019年执行至今。2020年5月15日,四川省教育厅联合两部门颁布《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的通知》,通知中载有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对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完整学年。公司的职业学校将依据有关通知要求统筹考虑其他相关因素适时调整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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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及教师招聘公司相信,保持优质教育课程及服务以及维持学校声誉的关键在于教师。公司认为,教师应担当学生的榜样,因此他们应胜任教学工作,并致力于教学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聘请具备丰富教学经验及能在公司的学校发光发热的教师,对学生发展及学校成功办学特别重要。公司向教师提供较优厚的薪酬和福利,以保证教师在工作中尽心竭力,并满意于自身的职业发展。公司的业务发展策略及计划加大职业教育学校的办学投入中国市场自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人才支撑。随著中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速度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紧迫。
公司认为职业教育作为得到政府支持的发展项目,会是民办教育的一个重要发展契机。2022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发布《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意见》为未来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全面且具体的指导方针,从理念刷新到制度建设,旨在深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于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2023年7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该通知的出台加快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进程,并从整合资源、深度融合和提升质量等方面明确了下一步发展方向,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政行企校协同的高质量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的构建提供了指导。集团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收购事项,目前旗下运营两所职业学校,即职业学院及职业学校。职业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职业学院于1993年开始办学,下设6个二级学院,开设43个专业,现有2个校区,校园面积2,580余亩,建筑面积70万余平方米。职业学校与职业学院的成都校区同处一地,共享师资、设备等资源。两校共有专任教师1,900余人,在校学生共31,000余人。职业学院在近几年的入学人数均保持一定数量的增长,招生规模始终位于四川省民办高职院校第一梯队。学院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高职办学特色为目标,在办学实践中积极改革传统的办学模式,创新培养人才,适应了市场对人才的需求,毕业学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学院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开展了交流合作。学院还与1,00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实行‘校企合作、定向培养’。职业学院计划继续完善设施并扩大规模,努力创建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中的新校区预计于2025年全部完工,届时其可容纳学生将达到7.5万人。职业学院将著力提升办学层次,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办学水平。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期间将职业学院创办为本科层次综合性大学,实现‘中职—高职—职业本科’的纵向打通,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体系。竭力把学院办成国内有影响,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技术技能型大学。
公司将继续完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及办学层次。集团亦计划收购具有一定办学规模的高职院校。特色优质办学提升校舍利用率集团著手构建自己的特色教育和优势学科,以此吸引学生。同时,通过与企业和组织的合作提供实习机会,开设符合市场需求的课程,确保学生教育与就业紧密相连。此外,提升教育质量是关键,这包括采用现代化教学方法,提高师资力量,改善校园设施,以及提供全面的学生生活支持和服务。对外宣传也至关重要,如通过社交媒体增加曝光率,组织开放日等活动建立学校品牌。最后,学校应通过持续评估和改进教育服务来保持其课程内容和教学质量的竞争力,以满足不断变化的教育和市场需求。通过这些措施,学校既能提升吸引力和竞争力,又能确保资源有效利用,为学生提供有价值的教育经历。相信通过集团的特色优质办学措施,能使得入学人数在未来几年中稳定上升。自2001年起,四川博爱和成都幼狮幼儿教育投资结合现代的学前教育理念和强大的专家阵容及师资力量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功地举办了六所高起点、高规格、高水平的幼儿园。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幼狮幼儿园’已成为一个专业的幼教品牌,其办学质量也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广大家长、幼教同行的高度认可,并多次荣获国家、省、市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在省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号召力。
集团一般受托提供教育服务及教学资源,包括课程设计及咨询、教职人员及管理层的相关培训、校园维护及行政服务等。就关联幼儿园而言,集团亦受托提供幼儿园所需教职人员。于报告期间,集团为一所关联幼儿园提供幼儿园教育管理服务。环境、健康及安全集团业务于任何重大方面均无违反中国适用环境法律法规。
集团尽全力保障学生的健康及安全。集团各学校均设有驻校医疗人员或医护人员处理学生的日常医疗事宜。在若干紧急严重的医疗情况下,集团即时将学生送至当地医院治疗。关于学校安全,集团雇用合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为集团校舍提供物业安全服务。
就董事会及集团管理层所悉,集团已于各重大方面遵守对集团业务及营运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法规。于报告期间,集团并无严重违反或不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情况。
监管最新发展实施条例于2021年5月14日,国务院公布了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包括:(i)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及(ii)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其他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合理定价、规范决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和师生权益。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利益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签订协议的监管,并按年度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集团认为实施条例的解释和执行仍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于本报告日期,概无公布及出台任何具体政策。集团管理层及董事与中国法律顾问及核数师详细讨论后,认为集团于2021年8月31日起失去对受影响实体的控制权。因此,集团决定自2021年8月31日起将受影响实体从综合财务报表的范围中移除,而有关受影响实体于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资产净值的账面值已终止综合计入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中。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期间,受影响实体的业务运营已分类为已终止经营业务。
集团将密切跟进实施条例的发展,并持续评估实施后对集团可能存在的影响。同时集团将继续留意上述内容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在适当情况下,集团将根据上市规则就此作出进一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年3月15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该法已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外商投资法将外商投资定义为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并列举了应被认定为外商投资的四种情形,外商投资法中并未有条款明确提及‘实际控制’或‘合约安排’。尽管如此,不排除后续是否有进一步的法律法规会对此进行规定。因此,就合约安排下的架构将来是否会被纳入外商投资监管范围,倘若被纳入监管,以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仍存在不确定因素。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的营运尚未受外商投资法所影响。公司将密切监察外商投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事态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表示,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依法兴办民办学校,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规范的要点是,民办学校可以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或者营利两个类型,并规定了不同类型学校分别应遵循的程序框架。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述规定,集团办学所在地的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配套措施《四川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主要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积极推动民办教育分类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全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工作,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集团旗下幼儿园及高中已经完成分类登记,旗下其余学校尚未开始学校的分类登记。而由于上述规定的解释和适用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集团下属其余民办学校会在合适的时机完成分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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