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包括受控结构性实体)主要从事提供移动广告服务、网络视频产品分发服务、游戏联运服务及软件维护服务。
报告期业绩:
公司的期内溢利由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58.7百万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43.0百万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移动广告服务:
公司透过在硬核联盟成员、非硬核联盟智能手机制造商及非智能手机制造商分发渠道供应商的分发渠道中分发行业客户的移动应用程序及移动游戏广告以产生收益。公司亦于分发渠道中提供各类广告形式(包括应用程序商店搜寻广告、信息流内广告、横幅广告、插页式广告及闪屏广告)以迎合公司客户的特定需求。
公司来自移动游戏分发的移动广告收益由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1,114.4百万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1,023.2百万元,较二零二二年同期减少人民币91.2百万元或8.2%。
收益减少主要是因为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减少了公司推广的移动游戏数量。公司来自移动应用程序分发的移动广告收益由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15.6百万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2.7百万元,较二零二二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2.9百万元,或82.7%,主要是由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公司推广的移动应用程序数量减少所致。
网络视频产品分发服务:
凭藉公司在提供广告服务方面的成功及经验,公司已扩展至更多垂直行业,并于二零一八年开始建立公司的网络视频产品分发网络以释放新的获利机会。
凭藉公司与内容分发渠道供应商及智能手机制造商(尤其是硬核联盟成员)的稳固关系,公司整合于网络视频产品分发领域的营运知识经验,并将公司的服务供应扩展至更广泛的行业客户。
该业务在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产生收益金额人民币5.2百万元,而与二零二二年同期相比减少人民币35.9百万元,或87.3%,主要乃由于公司所分发的网络视频数目减少。公司分发的视频主要为金融、娱乐及电影领域。
游戏联运服务:
公司向游戏开发商提供一站式游戏联运服务,包括游戏优化、营销、推广、分发、变现及其他用户相关服务。凭藉公司丰富的游戏联运经验、所积累的数据及技术经验,公司根据公司对用户资料、喜好、品位及畅玩习惯的深入了解,积极识别及物色新游戏内容以及优化现有游戏内容。此外,凭藉公司与各种基于智能手机的分发渠道的紧密关系,公司能够基于用户行为及游戏内消费洞察推出时间及虚拟物品类型的影响,更为高效且有效地分配游戏营销及推广资源。
公司自游戏联运服务取得收益由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2.3百万元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1.7百万元。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公司于中国已联运52款移动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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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展望:
做好生态服务商和互联网精准营销服务商,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是公司不变的宗旨。尽管目前市场还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但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市场共识。在竞争愈发激烈的环境下,公司将更集中资源于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领域。随着我国促进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逐步显效,预期市场供给将得到改善,更有利于行业和集团的健康发展。二零二三年下半年,公司将努力扩大公司在硬核联盟成员的业务规模,同时在新拓展渠道中加快形成规模效应并巩固优势。公司会携手联盟成员和公司的合作伙伴,不断完善和强化的社区生态,保障集团和行业共同健康发展。随着泛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不断叠代更新,公司在加强公司人工智能投放技术使其愈加自动化和智能化的同时,也在研究和发展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高效创作创意素材以降低创作成本和增强创新能力;公司亦时刻关注行业技术领域的发展,以全面适应客户的其他新需求,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便捷、更安全的服务。公司相信,在这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期,只要公司团结一心、锐意进取、不断改进、持续创新,就一定能够实现公司的愿景和使命,为行业发展做出公司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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