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于中国进行燃气销售及配送及物流业务及煤炭贸易代理服务,以及房地产投资、证券交易和投资,并提供融资相关服务。
报告期业绩:
年内,集团录得综合收入约3,500万港元(2025:3,900万港元)。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净额约5,100万港元(2025:亏损1.77亿港元),及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均为4.9港仙(2025:每股亏损17.0港仙)。于2026年3月31日,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增加80%至约14.87亿港元(2025:8.25亿港元),相等于每股1.43港元(2025:0.79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港口及物流: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年度’或‘年内’),民生天然气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武汉之压缩天然气(‘压缩天然气’)销售及分销及物流业务录得分部亏损约260万港元(2025︰1,200万港元)。目前,民生天然气在武汉市拥有并经营三座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受到武汉市人民政府持续大力推广电动车以及电动车于武汉市日益普及之不利影响,压缩天然气销售量较去年减少11%至约800万立方米(2025︰900万立方米)。于2026年3月31日,并无仍未偿还之应收贷款(2025︰本金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相当于428万港元),年内就该等应收贷款产生利息收入约人民币29,000元(相当于32,000港元)(2025︰人民币127,000元,相当于137,000港元)。
随着武汉市政府加速在公共和私人交通领域部署新能源汽车,民生天然气旗下压缩天然气销售及分销及物流业务前景受压。集团将继续透过民生天然气在武汉市经营压缩天然气销售及分销及物流业务,主要旨在履行为当地公车提供加气服务的义务。
鉴于压缩天然气销售及分销及物流业务前景受压导致民生天然气陷入亏损局面,集团现正审视该业务的发展潜力以评估可行方案,并竭力与潜在业务伙伴探索并凭藉集团多年来在能源领域积累之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及行业网络,以及公司于资本市场可动用之能力及资源,把握更广泛的能源相关及绿色业务的合作及协作机会。
煤炭贸易:
年内,集团开展一项涉及动力煤贸易的新业务分部,此乃为使集团的收入来源多元化,并把握能源领域内更广泛的市场机遇的一项策略性举措。此项新业务依托民生天然气多年来在能源领域建立的现有网络、声誉及关系。集团透过于中国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开展煤炭贸易业务,向各供应商采购动力煤,并安排向客户销售及交付。
收入来自动力煤之煤炭贸易代理服务,其代理服务收入指由动力煤的采购价与销售价之间的价差并扣除相关营运成本。该业务已于2025年7月开始营运,年内,动力煤贸易产生之总收入约为40万港元(不含税),动力煤贸易量约75,000吨。煤炭贸易分部于年内录得分部溢利约38万港元。作为一项新业务,初期表现受建立稳定供销渠道所需时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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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煤价格波动反映市场高度不明朗。价格基准持续下跌,使上下游贸易中介商皆面临压力,大幅压缩溢利率,并对传统煤炭贸易业务模式构成挑战。
煤炭贸易业务受商品交易固有的特定风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i)商品价格波动可能影响溢利率;(ii)与供应商及客户信用状况相关的交易对手风险;及(iii)潜在的物流或供应链中断。集团已实施内部控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对新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减轻该等风险。
展望未来,集团将透过拓展客户群及确保更可靠的供应来源,拓展煤炭贸易业务。管理层将聚焦实现合理盈利增长并确保该业务分部为集团整体业绩作出积极贡献。集团将持续密切监察该业务分部的表现、相关风险及市场环境,以指导其未来发展策略。
物业:
于2026年3月31日,公司主要透过投资联营公司投资于中国香港之物业,原因为集团对物业调整周期可能下跌保持谨慎态度,并着手重新部署旗下物业分部的重心,力求抵御未来任何不利因素,同时把握政府放宽物业市场规管及可预见未来经济复苏所带来的机遇。
受利率波动及不确定性、经济疲软以及中国香港办公室物业需求疲弱所影响,物业业务于年内录得分部亏损约300万港元(2025︰1,300万港元),主要年内摊占联营公司之亏损约280万港元(2025︰900万港元)及上一年度中国香港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变动亏损约400万港元(2026:无)。
证券:
证券分部录得分部溢利约2万港元(2025︰亏损1万港元)。于2026年3月31日,集团非持作买卖之上市权益工具投资约为5.69亿港元(2025︰1.94亿港元)。年内公允价值增加约4.02亿港元(2025︰9,000万港元)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
集团在管理集团之证券组合时采取审慎且严谨之方针。集团将继续监察其证券组合及物色投资机会,务求于未来实现投资组合价值增长。
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业务于年内录得分部溢利约7,500万港元(2025︰亏损1.11亿港元),主要由于年内摊占所投资联营公司之溢利约6,400万港元(2025︰亏损8,100万港元)所致。
集团采取谨慎方针管理直接贷款融资业务,旨在逐步建立一个信誉良好的客户群。于2026年3月31日,并无未偿还贷款(2025︰450万港元)。于年内自该应收贷款产生利息收入约9万港元(2025︰100万港元)。直接贷款融资业务于年内贡献收入约9万港元(2025︰100万港元)。
集团持有明乐企业有限公司(‘明乐’)及Big Max Limited(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明乐集团’)三分之一股权,该两间公司均为由梧桐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613.HK)间接拥有66.67%权益之附属公司,明乐于中国香港从事放债业务。年内,集团就其于明乐集团之投资摊占溢利约400万港元(2025:亏损800万港元)。
于2026年3月31日,集团主要透过其拥有40%权益之联营公司Golden Thread Investments Limited(‘Golden Thread’)参与融资业务。年内,集团就其于Golden Thread之投资摊占亏损约2,900万港元(2025︰9,100万港元)。
集团通过股权投资参与综合金融服务领域,特别是持牌证券经纪及孖展融资业务,以与行业合作伙伴分享该领域的知识、专长及网络。于2026年3月31日,集团通过对Zaotos Capital Limited(前称Hope Capital Limited)(‘Zaotos Capital’)的股权投资,间接持有希望证券有限公司27.13%股权,其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受规管活动(包括买卖证券及期货合约及就此提供意见以及提供资产管理)之一间持牌法团。于2026年3月31日,集团亦持有HE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31.02%股权,该公司从事库务业务。该等股权投资分类为公司之联营公司,而集团于年内摊占溢利约8,900万港元(2025︰1,80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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