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以下业务:(i)授出电视剧或网剧播放权许可;(ii)以非执行制作人身份投资电视剧及网剧;(iii)担任电视剧发行代理;及(iv)演出服务业务。
报告期业绩:
于报告期间,集团录得收益约人民币5.7百万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约人民币11.4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50.4%。收益减少主要由于流量营销服务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停止,导致该服务产生的收益减少。于报告期间,公司的收益主要来自授出电视剧或网剧播放权许可、活动及制作网剧。于报告期间概无提供流量营销服务。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集团主要从事以下业务:(i)授出电视剧或网剧播放权许可;(ii)以非执行制作人身份投资电视剧及网剧;(iii)担任电视剧发行代理;及(iv)演出服务业务。于报告期间,集团录得总收益约人民币5.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约人民币11.4百万元减少约50.4%。于报告期间,公司的收益主要来自授出电视剧或网剧播放权许可、活动及制作网剧。
报告期间的纯损为约人民币3.8百万元,而集团去年同期的纯损为约人民币6.5百万元。董事会认为纯损主要由于中国网剧及电视剧市场持续低迷,导致(i)报告期间播出的网剧收益低于集团预期收益,及(ii)推迟自制电视剧播放计划。
鉴于AI技术的飞速发展,AI真人短剧和AI漫剧越来越受欢迎,于报告期内,集团在AI真人短剧领域进行了尝试制作,完成了若干部AI短剧集,目前尚未产生收入。同时,由于国内演出市场持续火热,集团亦与相关公司合作开展了演出服务业务。集团主要负责演出项目的策划、引进及艺人╱剧团沟通,来自观众票房收入由集团与演出项目组织执行公司进行分成。
于报告期内,集团继续与电视台就一部自制电视剧的播放时间表进行磋商。就集团决定作为非执行制作人进行投资的一部电视剧而言,集团于报告期内已就该电视剧与相关电视台进行磋商。此外,集团于报告期内继续从授出其库存电视剧播放权许可产生收入。
集团担任非执行制作人的合共两部网剧及短网剧已于报告期内播放。就集团作为非执行制作人进行投资的另一部网剧而言,集团已获取政府批准并继续与网络视频平台就播放时间表进行磋商。
就集团担任执行制作人的电影三部曲而言,集团一直在与CCTV电影频道就授权条款进行协商,其中一部电影已通过CCTV电影频道的审查。
前景及未来计划
未来,预期市况仍会困难。集团对制作及投资电视剧及网剧业务保持审慎乐观态度。集团将密切监控市场状况,对AI短剧和漫剧等新出现的艺术形式进行不断探索。在项目选择及成本控制方面,集团亦将秉持审慎的财务管理方针,恢复更积极的业务经营方式并主要探索网剧(包括短网剧)及电视剧业务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