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乃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销售金属业务、开发及提供电子装置解决方案业务,以及物业发展业务。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录得收益39,627,000港元,较二零二五年同期减少49%(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77,209,000港元),同时录得毛利6,930,000港元,较二零二五年同期减少7%(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7,452,000港元)。集团录得溢利2,644,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亏损136,000港元)及其他全面收益25,0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19,116,000港元),包括投资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锦江’)普通股(‘锦江股份’)之公允值收益15,337,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5,748,000港元)及换算海外业务所产生之汇兑收益9,663,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13,368,000港元),导致集团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全面收益总额27,644,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18,98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909,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亏损202,000港元);而每股基本盈利为0.11港仙(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亏损0.01港仙)。
报告期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集团金属贸易业务并无录得分部收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29,576,000港元),并录得分部亏损707,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分部溢利1,274,000港元)。分部亏损主要来自报告期内重新换算银行结余之未变现汇兑亏损。
尽管二零二六年上半年有色金属市况蓬勃,铜价维持于历史高位,惟行业利润主要为上游矿商及冶炼商获取,贸易商利润微薄。同时,美国关税预期重塑了全球铜贸易格局,大量贸易量转向北美市场,并扰乱了流向中国的传统贸易通道。鉴于价格波动加剧,集团采取审慎立场,积极缩减交易风险敞口以保存资本。集团将继续监察市况,并在机遇出现时审慎探索交易机会,惟须遵守严格的风险控制。
集团之开发及提供电子装置解决方案业务之业绩主要由集团拥有50.21%权益之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家电微控制器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附属公司之业绩所带动。由于全球经济放缓抑制了电子产品的终端市场需求,本分部于报告期内之分部收益减少至39,627,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47,633,000港元)。然而,凭藉集团持续优化产品组合、提升生产效率及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该分部溢利增加至1,512,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145,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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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透过其于澳洲建立之物业发展运作进行其物业发展业务。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此分部并无录得分部收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无)及录得分部溢利548,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299,000港元)。分部溢利主要来自回顾期内该土地(定义见下文)现有店铺租户之租金收入。
于本中期报告日期,该土地(定义见下文)之规划建议书(定义见下文)已得到坎特伯雷班克斯镇委员会(‘委员会’)的批准,并取得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之规划环境部的允许继续推进。此阶段是取得有关集团于二零一五年二月所收购位于澳洲一幅土地(‘该土地’)之相关发展许可之途径。
于二零一五年,该部门就该土地所处之地区发出区域规划草案(‘规划草案’),表示愿意将该土地重新规划作住宅用途。于二零一六年进行公众咨询后,该部门决定修订规划草案及西德汉姆到班克斯镇走廊战略草案,表示支持作住宅用途之规划变动。
由于州及联邦大选以及地方委员会宣布合并令政府改革之过渡期延长,于二零一七年七月才完成经修订规划草案及经修订走廊战略以及发布进行公众咨询。最终的走廊战略已于二零一八年五月由委员会报告并通过。
由于该土地面积庞大及独特的就业区域,倘若同意作住宅用途,委员会于颁发任何潜在发展许可之前,将要求进一步编制规划建议书,以及修订二零一二年坎特伯雷地方环境规划及二零一二年坎特伯雷发展控制规划。
集团继续透过主动与委员会及该部门会面,积极提倡该土地之规划。此外,集团正在探索在当前规划范围下获允许的其他发展策略及方案之可能性,藉着不同专业人士之协助加快审批程序。
鉴于该土地邻近坎特伯雷公立医院,以及州政府宣布为该医院之翻新工程提供资金,委员会及州政府均表示支持该土地作保健用途,符合当前规划范围及实现委员会对该土地之保就业用途要求。于提交发展建议书后,集团预期将于12个月至18个月内取得发展许可。
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在澳洲寻求专业意见后,集团向委员会递交申请规划建议书(‘规划建议书’),以就一所私家医院修订地方环境规划。规划建议书符合委员会倾向保留坎特伯雷路(Canterbury Road)(该土地所处位置)沿线作保就业用途的意愿。修订建议主要将该土地之高度限制由12米大幅增加至45.5米(经修改),此将允许增加该土地之整体建筑面积。
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委员会之地方规划小组已审查及以多数同意规划建议书,并交予委员会以作审批。于二零二二年三月,规划建议书已于委员会常会上提呈,并获准提交予该部门以作进一步审批。
于二零二二年六月,该部门发出一项入门决定(Gateway Determination),以允许(经同意)继续推进规划建议书。规划建议书及地方环境规划修正案已获委员会批准。集团与委员会已落实一份自愿规划协议(‘自愿规划协议’),内容涉及就发展向委员会作出法定捐献。于二零二三年五月,自愿规划协议已于委员会常会上提呈并获通过。
集团继续积极与潜在营运商就保健及医疗设施进行磋商。最后规划阶段将为州重大发展申请,当中详细说明保健及医疗设施之设计及营运。此阶段将于确定首选营运商后开展。一旦集团从准首选营运商取得更多资料,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将对该土地进行进一步的可行性研究,并考虑将该土地的用途转变为保健及医疗设施之建议是否符合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最佳利益。
截至本中期报告日期,董事会尚未决定将该土地转变为保健及医疗设施。公司将根据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规定于适当时候就该土地之最新资料另行发表公告。
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思宝国际有限公司申请认购21,431,000股浙能锦江普通股份,总认购价为19,287,900新加坡元(相当于约111,727,000港元)。锦江股份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开始报价及买卖。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集团持有浙能锦江已发行普通股总数1.46%(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9%)。
锦江股份已列作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并于各报告期末按公允值列账。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锦江股份之公允值为70,999,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8,283,000港元),占集团总资产16%(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于回顾期间,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集团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其他全面收益下录得投资锦江股份之公允值收益15,337,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5,748,000港元),乃由于(i)报告期间新加坡元兑港元升值0.2%所带来的汇兑收益(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贬值6%);(ii)锦江股份之股价于报告期间上升24%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5%);及(iii)于报告期间以每股锦江股份0.60新加坡元的代价出售498,000股锦江股份,产生所得款项总额298,800新加坡元(相当于约1,832,000港元)所致。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收到锦江股份之股息4,745,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3,000,000港元)。
集团对浙能锦江之前景感到乐观,其于中国之主要业务包括生产及销售电力及蒸气、经营垃圾发电厂及项目管理、技术咨询及顾问服务以及能源管理承包业务。经考虑浙能锦江之财务表现、业务发展及前景后,集团认为,该项投资符合集团之投资目标,并有潜力随时间带来稳定回报。集团将继续因应市况、业务表现及公司股东(‘股东’)之整体利益,持续审阅其投资。
业务展望:
展望未来,全球经济局势仍然充满挑战,尤其是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升温及新关税政策的影响。集团会持续加强其销售能力及探索商品多元化之可能性。同时,集团将继续发展其位于澳洲悉尼之项目,以提升集团之增长前景。集团亦将提高风险警觉并紧贴市场动态,把握有利于集团持续发展策略之商机,为集团创造更大价值及为股东带来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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