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集团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物业开发及物业租赁,业务分为从事物业开发及销售的物业开发分部,从事出租具租金收入潜力及(或)资本增值的物业的物业租赁分部及从事投资控股的其他分部。
报告期业绩:
于本期间,集团录得总收入约人民币55.3百万元(人民币55,286千元),较去年同期约人民币33.1百万元增加约66.8%;其中物业销售收益约为人民币54.9百万元(2025年同期:约人民币32.6百万元),增加约68.4%,占总收益约99.3%,主要由于本期间山东项目四期的销售增加所致;租金收入约人民币0.4百万元(2025年同期:约人民币0.5百万元),减少约31.4%。
毛利约人民币1.2百万元(人民币1,231千元),较去年同期约人民币4.8百万元减少约74.4%;毛利率约为2.2%(2025年同期:约14.5%)。
其他收入及收益及亏损约为人民币69.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人民币12.6百万元增加约57.1百万元或约4.5倍,主要由于本期间取消综合入账一间附属公司的收益净额约人民币57,919千元所致;其他开支约人民币135.8百万元(2025年同期:约人民币107.8百万元),其中借款违约金约为人民币135.7百万元;融资成本约人民币48.4百万元(2025年同期:约人民币47.8百万元);营业亏损约人民币117.7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亏损约人民币147.7百万元减少约20.3%。
期内亏损约为人民币118.8百万元(人民币118,805千元;2025年同期:人民币147,661千元),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108.2百万元(人民币108,224千元),较去年同期亏损约人民币136.8百万元减少约20.9%;每股基本亏损由去年同期的每股亏损约人民币(18.2)元(经重列)增加至本期间的每股亏损约人民币(28.8)元。
于2026年6月30日,集团资产总值约人民币2,120.3百万元,负债总值约人民币5,955.6百万元,亏绌总额约人民币3,835.2百万元;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约人民币3,656,393千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于本期间,集团的营业总额约人民币55.3百万元,较去年同期的约人民币33.1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22.2百万元或约66.8%。物业销售方面,集团录得物业销售收入约人民币54.9百万元,较去年同期约人民币32.6百万元增加约人民币22.3百万元或68.4%,此乃主要由于本期间山东项目四期的销售增加所致。物业租赁方面,集团通过出租持作投资的商业物业从事物业租赁业务,期内租金收入约人民币0.4百万元,较去年同期约人民币0.5百万元减少约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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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期间的销售及行政费用约人民币4.5百万元,较去年同期的约人民币9.5百万元减少约52.7%,其中销售及分销费用减少约人民币1.7百万元,主要是由于有效控制商业项目的市场推广及宣传活动;行政费用减少约人民币3.3百万元,主要是由于有效管理劳工及办公室开支。
重大事项方面,于2026年5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杭州新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针对委任清算人提出的清算呈请作出判决,杭州新明不再由公司控制,取消综合入账一间附属公司的收益净额约人民币57,919千元预期于期内损益内计入。股份合并于2026年6月3日生效及供股于2026年8月4日完成,供股筹集所得款项总额约为106.0百万港元,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01.4百万港元,拟约96.0%用作结算可换股债券,偿还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以及集团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约1.8%用于收购物业开发项目,约2.2%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于2026年6月30日,集团共有雇员35人(2025年6月30日:共40人),减少原因主要是采取成本效益措施。集团的现金及银行存款(包括受限制现金)共约人民币34.8百万元,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约3.7倍;计息银行及其他借款总额约人民币1,222.1百万元,其中借款约人民币1,222,128千元已逾期,构成违约事件。
业务展望:
土地储备方面,自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年度报告刊发后,集团业务日后可能的发展和集团对本期间的展望,并无重大变动。预计2026年下半年集团的毛利率将保持稳定。
鉴于集团流动资金状况,集团已采取若干措施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及改善其财务状况,包括:就尚欠借款(包括已逾期本金及利息)与各家金融机构继续磋商达成重续或延展还款安排,管理层知悉现有贷款人目前无意要求即时还款;与各家金融机构及潜在贷款人(投资者)持续磋商为集团于可见将来的营运资金及承担物色各种额外拨资的机会;加速开发中及已竣工物业之预售和销售,诸如山东项目,以及控制成本和控制资本开支,从而为集团带来充足现金流入净额;积极促使并与大型物业开发商制定初步条款,以按合适的价格销售个别物业开发项目或整栋商用房,管理层仍在物色并与新投资者就参与投资上海及台州翻新工程商讨条款,管理层估计上海项目的大部分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偿还尚欠借款;积极加快物业库存去化,透过配套出售山东的住宅物业以及台州,杭州及上海的全部或部分商业物业,务求加快回流营运资金改善负债及财务杠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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